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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军长征路上的康县文化之一——赴会花儿姐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8-08-28 09:42:55 46

对对呀,山上呀,一呀么一朵花呀!

九天呀仙女呀难比她,名字呀叫做花儿姐呀!

谁人见了谁人夸呀,谁人夸!

、、、、、、

6月7日,为大力弘扬长征精神,进一步挖掘红军长征路过地的文化资源,康县陇南根据地纪念馆工作人员,应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《木笼歌》项目传承人之约到花儿姐家乡,现场观看《木笼歌》的演艺和聆听花儿姐的传奇。

《木笼歌》,亦名花儿姐,是一部起源于迷坝乡对嘴山,广泛流传于陇南各县乃至甘肃全境的长篇叙事民歌,它堪与云南的《阿诗玛》、广西的《刘三姐》等民歌相媲美,具有鲜明的陇南地域文化特色,是一部反映西部地区贫苦农民揭露封建腐朽社会制度,反抗官僚地主压迫,歌颂坚贞不渝爱情,向往幸福美好生活,真实感人的民间曲艺作品,对于我们了解、研究古代陇南社会生产生活、民俗风情、历史文化等都具有很高的艺术学术价值。

木笼就是用木头做的囚车,笼框上安装有笼门和车轮,是古时官府专门押解犯人用的一种刑具,也叫木笼囚车。《木笼歌》的得名主要是因为内容主体为花儿姐被押至成县受审,又到阶州(今武都)受审时,同沿途群众唱和,同腐败官僚斗争的对唱。

花儿姐是康县迷坝乡对对山周围马鸡山村一户贫苦农民的女儿,她年轻貌美,是当地出名的山歌手。清道光八年(1828年)八月,花儿姐在山上看守庄稼时,通过互对山歌与邻村青年猎户林秀相爱,双方交换信物,订下了终生。某日,隔河相望成县的民团把总邱文炳的儿子邱五德,闻听花儿姐貌美歌甜,便带领家丁上山,想把花儿姐抢去当老婆,花儿姐坚决不从。邱五德又企图强奸花儿姐,花儿姐拒力拼死反抗,在拉扯扭打的过程中,恶少误踩中猎人设下的捕兽弩弓中毒箭而死。邱把总诬陷花儿姐杀死了他儿子,用木笼囚车把花儿姐押送到成县。邱把总给知县王有权行贿了300两银子,要知县将花儿姐砍头,替儿子报仇。正当行刑处斩之时,阶州府衙发来公文,州官下令把花儿姐押解到阶州受审。原来是林秀得知花儿姐被诬陷押解到成县后,便连夜长途跋涉来到阶州,在府衙告了状。花儿姐被押解到阶州受审后,邱把总又给州官吕德琪行贿,要州官杀了花儿姐,但过堂时州官见花儿姐长得漂亮,便另找了个犯人冒名顶罪,将花儿姐改名为山妹子,偷偷带回家准备娶花儿姐当小老婆。花儿姐心念林秀,坚决不从,州官便心生毒计抓来林秀,要挟花儿姐,提出若不从就要杀死林秀。为了救林秀,花儿姐佯装答应给州官当小老婆,州官便当场释放了林秀。洞房花烛夜花儿姐机智地灌醉了州官,又设计让州官的胖老婆穿上新嫁衣装扮成自己躺在床上,在州官丫鬟红莲的帮助下,花儿姐顺利地逃出虎口,历经千辛万苦,与林秀双双回到了家乡,成亲后躲在山上明晶石洞幸福生活。

“艳阳山花红,彩云歌声飞”。一次长征路上与花儿姐的相会,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《木笼歌》曲折婉转、感人肺腑的艺术魅力,享受了一次华丽多彩、回味无穷的文化盛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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